3月29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聚焦煤矿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至 2024年9月30日,对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包括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基本要求事项;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顶板、冲击地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瓦斯、火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
根据通知,2024年5月底前为各煤矿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9月底前为监督检查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总结评估。各市总结评估报告和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信息汇总,要在2024年9月25日前报送省应急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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